厦门公立医院下月起取消药品加成

2013/2/22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3月1日,厦门全部公立医院将彻底取消药品加成,市民看病可望省下15%药费。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的“新政”,是厦门医改的关键一仗。在21日的2013厦门卫生工作会议上,市卫生局局长杨叔禹明确表态,“这一仗一定要打好!”为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累”等就医难题,厦门今年在加快扩建一批医院的同时,还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全面推广预约诊疗和出院病人床边结算,医责险统保承保面将扩大到社会医疗机构及村卫生所等一系列医疗新政。

  根据此前披露的信息,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全国试点,早在2011年7月就已经将药品加成取消了5%;而再过一星期(即3月1日起),厦门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剩下10%的药品加成。

  一前一后,百姓看病的药钱可减少至少15%。而公立医院之前的这一部分收入,财政补助10%,8%由公立医院加强成本管理来自行消化,另外82%将通过调整诊察费价格来消化,本市医保人员诊察费用的增加,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要通过彻底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增加医保投入等。”杨叔禹表示,将进一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医疗纠纷难免。在如何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医疗纠纷上,厦门将尝试一系列新的解决模式。

  目前,厦门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受理范围,主要为岛内医院。今年,这一受理范围,将扩大到岛外医院及岛内社会资本办医及部队医院。

  不只第三方调解受理范围 “扩容”,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承保面也将扩容,进一步扩大到社会医疗机构及村卫生所。

  与此同时,厦门今年还将积极探索医疗纠纷的民事赔偿为主、商业保险(医责险和医疗意外险)与无过错补偿基金为补充的三足鼎立式解决模式。

  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经费问题,杨叔禹昨日表示,将合理确定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分配比例,原则上村卫生室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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