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卫生标准:公厕苍蝇数量每平方米不超3只

2013/2/22 来源:南方都市报a-A+

  医网快讯摘要:卫生部21日就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公共厕所的规划布局、设施设计、设施建设与日常管理等提出卫生要求,并对公共厕所的臭味强度和蝇蛆数量等评价指标规定了限值。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公共厕所服务区内男女人群数量相当情况下,男女厕位比例宜为1∶2。公共厕所大便器应采用防臭、易清洁、节水的蹲便器。选用坐便器时,应配备相应的卫生保洁器材。水冲式厕所均应采用节水型水冲便器,应选用感应式开关和脚踏式水冲开关。厕位之间应有隔断板和门,男厕小便位间应有隔板。

  征求意见稿将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分为无臭味、微有臭味、明显臭味和强烈臭味四个等级,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为1级,独立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小于等于2级。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每平方米苍蝇数小于等于1只,独立式公共厕所小于等于3只。

  与1998年出台的《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相比,《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从推荐性标准修改为强制性标准。

 

推荐阅读:

公共卫生新条例:公厕臭味分等级限制苍蝇数

孕妇公厕内生产女婴滑进下水道导致死亡

康师傅经典奶茶被曝喝出死苍蝇

少女怀孕不敢打胎 公厕产子溺死扔垃圾桶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jdxw/20130222/908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