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网快讯摘要:记者从省发改委医改办获悉,皖五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共计17条新规鼓励支持非公立医院发展。除允许外资单独举办医疗机构外,还允许社会资本在公立医院改制中入股或并购公立医院。意见明确,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或采用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引入投资者,实行公平竞争确定举办主体。力争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省总量20%以上。
“非公”医院床位将占两成
意见明确,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或采用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引入投资者,实行公平竞争确定举办主体。力争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省总量20%以上。
皖将扩大医疗行业对外开放。经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商务厅批准,境外投资者可在皖以合资、合作形式举办医疗机构,试点开展独资形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外商投资医疗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其成果与境内医疗机构享受同样奖励政策。
公立医院改制可引社会资本
皖自去年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而随着17条新规的落实,公立医院改制也可以引入社会资本,改革可以更加彻底。
意见明确,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合作、兼并、购买、入股、领办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改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改制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处置、产权交易等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职工安置办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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