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献血变成卖血 加大严查力度

2013/5/14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医网快讯摘要:昨天,广东省卫生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互助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打击利用互助献血名义等任何形式出现的血液买卖违法犯罪行为。近年不少地方出现临床供血紧张,不少病人为了能及时做上手术,只好动员亲戚朋友到血站献血,换取等量的指定血型用血。但这种“互助献血”行为容易滋生卖血现象。

  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互助献血是无偿献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血液供给紧张时医疗临床用血保障措施之一,符合献血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同时也容易被个别不法分子利用,滋生卖血或变相卖血,甚至出现“血头”、“血霸”等违法现象。因此要明确流程,严格规范互助献血。

  血站要查验互助献血者身份,按献血流程对互助献血者进行体检和血液采集,并按规定对血液进行检测、储存、运输。机采血小板互助献血者血型原则上应与病患血型一致,或征询血站同意后再捐献,且半年内原则上只能互助捐献给同一病人,如遇特殊情况须向血站申请协调。互助献血后患者可优先用血,血站及医疗机构供应合格血液,供患者使用。

  按照通知规定,在确认患者用血为择期手术或非急救用血且需互助献血时,医疗机构医师需向患者或其家属宣传动员,招募家属、亲友、所在单位职工等人员为自愿互助献血者,并确认其身份。经治医师填写《广东省互助献血申请表》,指引互助献血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广东省互助献血申请表》到就近采血场所登记、体检和献血。如签名不规范、记录填写不全或存在血液安全隐患、献血者身份辨认困难等,血站应不予互助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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