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指控,2010年5月份至2012年12月期间,邓某插承包了由曾某红转让的日生医疗诊所中医科,并雇用多人担任医生、医托等,医托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及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等医院附近冒充医生和患者以介绍被害人看病为名,将被害人带至诊所看病,医生欧阳某在未取得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将北京同仁堂六味地黄丸、三七粉(经鉴定、系成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假药)以及其他廉价中药以特效药的名义高价开给病人,骗取被害人钱财,共骗取卢某等36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5.8万余元,其中已经退还被害人9300元。
庭审中,邓某插称2010年5月其与几个衡阳老乡一起协商开诊所,每月租金是22000元,欧阳医生是由其找来的,医托是按整个医药费的65%进行提成。其负责应付受害人的投诉,只要一有受害人打其电话投诉,其就会让受害人到诊所退款,以防止受害人报警。另作为医托的罗某民等称,其提成为20%。
据团伙成员供述,六味地黄丸是北京同仁堂生产的,进货价是7~8元一瓶,他们将它分十小包,一包大约20粒;三七粉是供药商分包好送到诊所的,一斤三七粉进货价220元,一小包三七粉大约5克,一包六味地黄丸加一包三七粉成本大约20元,但对病人就收取70元。开处方时看病人的承受能力,有些病人给他开的药方多时能开8000至9000元,少则也有600至700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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