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估计出生没几天,额头上还有一点血迹。”纽先生说,昨日上午9点40分,他经过小区门口的棕树丛时,隐约听到一阵婴儿的啼哭,走近一瞧,一个婴儿被裹在黑色的外套里。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立即将孩子送往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检查,“身体没有大碍,后来我们把孩子送到了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见证了捡弃婴经过的孔女士向记者透露,发现孩子的时候,有一个60多岁的太婆当场就表示想要收养小孩。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晋阳派出所民警的证实,由于收养小孩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所以民警让太婆走正规的领养程序。“听说太婆后来去了福利院,但不知道她是否符合领养条件。”相关链接
据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儿童福利院总共有600多个0至18岁的孩子。目前他们正在筹备“婴儿安全岛”的方案,预计今年中期建成投用。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汤一苏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近几年成都每年的弃婴数量逐年减少,去年和今年都不足100例。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后,会得到规范的照料和抚养。有了婴儿安全岛,弃婴可能不再遭遗弃在露天草地、公园、公厕等偏僻之地,进而能获得及时救助。收养孩子条件:无子女、年满30周岁
根据1998年修订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6)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