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是一个常识。世界卫生组织确定每年的5月31日为世界无烟日。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承诺在2011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行100%禁烟。一项调查表明,现在我国吸烟者总数高达3亿,其中男性吸烟率为52.9%,72.4%的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我国控烟履约绩效只有百分制的37.3分,离及格线还差很远
无法可依控烟难
控烟立法是远离“二手烟”、全面履行《公约》的关键措施和政策保障。但目前,我国不仅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连《广告法》和《国家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并未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专家指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一部国际性公约,不能直接约束地方政府,只有单独立法,将其转换为国内法,才能成为法律依据,具有约束力。但《公约》生效以来,控烟法律法规的制定始终没有列入国家立法规划。从立法本身来说,制定一部全国性控烟法律没有任何技术难度,而且从保护国民健康安全的角度考虑,制定这样的法律是必须的。
地方控烟条例的尴尬
据悉,中国有一半以上的城市制定了控烟条例,包括哈尔滨、上海、北京、天津、杭州等地。但这些条例对于违反者的处罚都太轻,起不到遏制的作用,还有就是执法的力度不够大。
当时反对“醉驾入刑”者最重要的理由之一,就是打击酒驾“不在于加重规定而在于执行力”。但事实证明,国家对酒驾的治理是成功的,反对者诸如“执法不严”、“监狱爆棚”、“大量公务员丢掉公职”等担心纯属杞人忧天。
有市民建议,在禁烟区吸烟而且不听劝阻的,由目前罚款20元提高到500元,禁烟场所控烟不力由原来的500至3000元提高到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