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最大规模改革将至 管理部门或有变

2014/11/19 来源:羊城晚报a-A+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已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了一份关于放开药品价格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价格放开的具体工作方案已经递交国务院审批,预计最快明年1月起实施。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于明德会长表示,若市场对药价改革的传闻真正落地,药品定价市场化终于开始起步。

    或放开最高零售指导价
 
    根据上述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发改委有意放开药品最高零售指导价的制定,首批涉及的品种包括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专利药等四类药品。此外,也有消息称,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拟改由相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实际价格由市场决定。
 
    由于上述四类药品一直在药品监管中属于安全监控等级最高的“特殊药品”,发改委有意将此类药品价格放开,市场纷纷认为这是药价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按照目前的做法,国家发改委对药品价格管理采用三种方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约有100种,占药品数量的0.8%;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国家发改委或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限价,此类药品约2600种,占药品总数的22%左右;除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的药品,则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此类药品占77%左右。
 
    药价管理部门或有变
 
    就在国家发改委酝酿药品价格改革的同时,有消息称,发改委希望不再管理药品价格。这就意味着,发改委的价格司医药价格处或被取消。
 
    事实上,拥有药品定价权的价格司药价处因权力太大,为个别药厂抬升药价提供了寻租空间,已经成为反腐重灾区。截至今年10月有5名发改委价格司官员被先后带走调查,5人都曾直接或间接管理过医药价格。
 
    一旦药价处被取消,今后药价谁管?目前业界有一种思路是,由医保管理部门人社部接手,以“医保支付价”的形式管理药价,即:药品价格由企业制定,医保仅支付固定金额,以鼓励使用低价药品。
 
    在本月中,广东省卫计委公布了《关于征求对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规则相关办法修改意见通知》,就开始淡化物价部门在价格制定体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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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ygjxs/20141119/1003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