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部长:医保跨省报销两年内或实现

2011/3/11 来源:北京晨报 a-A+

  昨天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时表示,解决跨省异地报销的主要问题在于信息系统的建设,但这项工作两年内将会有成效。

  “什么时候能够实行异地报销?”昨天陈竺一走进人民大会堂,就有记者抛出这个问题。

  陈竺停住脚步说:“异地报销这个问题,现在省域内实际上已经基本上做到了,跨省的报销,在长三角地区也没有问题,但我想非常重要的一个事情,就是把信息系统建立起来。

  “有时间表吗?”记者追问说。

  “我想两年之内,大家会看到有一个明显的进步。”陈竺说。

  记者了解到,关于异地报销的问题,已经成为医改过程中最受人关注的问题之一。很多网友表示,因为自己在外地工作,父母年岁大了,要搬到自己的工作所在地与自己住在一起。医保无法实现“全国统筹”,看病只能回原居住地,实在是不方便。

  全国人大代表、志高集团董事长李兴浩就在此次人大会议上提出,外出务工者、探亲旅游者、公务出差者经常往返于各大城市,异地就医相当普遍。但是,现行的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只有到当地指定的医院看病才能按标准报销,跨省则难报销或报销比例比本地标准大幅降低。因此他建议,异地就医直接按照参保地标准结算,简化异地医疗费用报销程序,不需本人辗转两地。

  分析:为何实现医保异地报销需要这么久?

  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市级或县级统筹,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各统筹地政策不统一、医疗待遇标准不一致,这是阻碍医保联动的最大障碍。医疗保险结算十分复杂,涉及到起付线、自付比例、封顶额度等等的计算。例如上海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就达1400余种,更有众多的一次性耗材、诊疗项目等,不仅医疗机构难以分辨,即使是专业的医保部门也不可能设置许多套系统一一识别。

  目前中国医保制度是统账结合的,缴费资金分拆成两块,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例,医保资金由职工本人缴纳工资的2%,用人单位缴费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其中4%—5%计入社会统筹基金,1%—2%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医疗和药品费用。

  一个地区的缴费基数高,参保人员享受的医保也就高。各地作为缴费基数的工资水平相差悬殊;缴费比例和支付水平也各不相同,要让医保跨统筹区实现互通难度很大。

  措施是好的,方便了群众就医,是便民之举。但是在具体实施和操作的过程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首先,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发展水平不平衡,不同地区之间医疗保险政策尚存在较大区别,一时难以和新政策接轨。其次,各地的医保系统目前还不联通,大家现在的社会保障卡还没有做到社会互通,这些都成为新政策实施的障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在颁布实施新政策的同时,各地相应的改革措施、硬件设施、技术条件等都应该跟上,为新政策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条件和技术条件,这样这一便民政策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深化医保联动也面临着管理服务对接以及技术成本的障碍。异地医保联动后,要求医保服务人员熟悉对方的管理模式和操作程序,随着联动城市的增加,业务人员的工作难度将成倍增加。

下一页:现行的广州医保异地结算模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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