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食品安全新政全扫描

2011/12/30 来源:中国经济网a-A+

  6月:首个食品塑化剂行标通过审定

  6月27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由厦门检验检疫局起草制订的《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测定》行业标准。该标准制定并发布实施后,能够对食品中添加塑化剂进行更加全面的监测,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台湾塑化剂事件发生后,厦门检验检疫局组织海峡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技术开发,确定了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方法。该方法各项技术指标符合相关要求,检测灵敏度达到国家标准。

  同时,技术人员通过研究国内、国际有关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测定标准,发现我国现行标准在检测项目、与国际检出限量的差异、检测适用范围、检测准确性及检测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提出紧急制定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测定标准的建议。

  6月10日,国家认监委开辟绿色通道,紧急批准并委托厦门检验检疫局牵头起草《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测定》行业标准。

  6月27日,该标准正式通过专家组审订。经5家实验室验证,可一次性检测22种邻苯二甲酸酯(包括国际高度关注的DINP、DIDP和DAP等),检出限值(0.01-0.5mg/kg)高于国家标准。

  8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施行

  8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该规范对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规范》分为主体和附件两部分内容。主体部分为总则、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设施设备、过程控制和附则等5个章节,共计46条。附件部分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等6个附件。

  《规范》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新要求。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备案公示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防范制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对有关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规范》强调了对食品加工处理流程的要求,提高了专间的硬件设施要求,增加了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要求,强化了检验设施要求,规范了其他设施要求。《规范》提高了关键岗位的人员配置要求,增补了关键环节的过程控制要求,完善了重点环节的加工制作要求。

  《规范》明确了采购验收、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等一般餐饮服务加工操作工序以及凉菜配制、裱花操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料现榨、水果拼盘制作、面点制作、烧烤加工、食品再加热、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集体用餐食品分装及配送、中央厨房食品包装及配送、食品留样、贮存等特殊餐饮服务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要求。

  9月:《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实施

  卫生部7月6日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通则》对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有害物质控制、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等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复配食品添加剂要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并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通则规定,复配食品添加剂在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有异味、异臭,不应有腐败及霉变现象,不应有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应除了要标明产品名称、商品名、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项目之外,还要标明各单一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辅料的名称。在这类产品的标签上要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进入市场销售和餐饮环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应标明“零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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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ylgz/20111230/484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