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食品安全新政全扫描

2011/12/30 来源:中国经济网a-A+

  10月:蜂蜜新国标正式实施

  卫生部发布的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于10月20日起实施。蜂蜜新国标明确表示: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蜂蜜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对故意在蜂蜜中添加葡萄糖浆、蔗糖等工业生产物质,却仍标“蜂蜜”或者“蜜”的产品,将被视为假冒产品。

  蜂蜜新国标还规定,经过化学工艺加工或添加其他物质的只能称为“蜂蜜制品”,不能单独称为“蜂蜜”。

  与2003年出台的《蜂蜜卫生标准》(下称旧标准)相比,新标准有了比较大的变化。新标准明确规定,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应安全无毒,而旧标准仅规定不得含有来源于蜜源植物的有毒物质,比较含糊。此外,新标准还新增加了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等要求,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蜂蜜产品的食用安全。桉树蜂蜜、柑橘蜂蜜、紫苜蓿蜂蜜、荔枝蜂蜜和野桂花蜜的蔗糖含量要小于或等于10克/100克,其他蜂蜜则要求小于或等于5克/100克。

  11月:首个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国标发布

  卫生部11月2日公布我国首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其中,营养成分表是指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通则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在营养成分表中应当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对能量和营养成分的高低、有无、增减等描述,通则都规定了具体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条件。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科学分析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人群消费特点和消费者现有营养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该标准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通则施行后,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

  11月:质检总局叫停33种食品添加剂

  国家质检总局11月13日在其网站发公告称,今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已生产的这33种食品添加剂产品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

  质检部门目前已停止受理这33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2月20日前撤回并注销所有已批准的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书。同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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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ylgz/20111230/484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