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多看一眼 男婴被抛下三楼
在和男友发生性关系后,不幸怀孕的17岁少女,在生出男婴儿后狠心将其抛出三楼窗户。她最终被判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17岁的小莎是陕西省人。在老家时,她与老乡刘某钊谈恋爱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他们分手了。2004年年底,小莎发现自己已怀孕三四个月,因为害怕被父母知道,就一个人来到东莞大岭山镇一五金厂打工。
2005年6月26日上午,小莎开始肚子痛,于是请假回了出租屋。到了晚上8时左右,小莎的肚子越来越痛。开始,小莎以为自己只是拉肚子,就跑到厕所里,结果生了一个小孩。因怕同房的工友知道,小莎捡起小孩看都没看就从厕所窗口扔出去。
婴儿被扔至二楼小巷道后,并没有死,反而大声哭了起来。凌晨零时许,几名巡逻的治安队员听到了婴儿的哭声并循声找到了被害男婴。
男婴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出租屋寻访中,治安队员找到了小莎。
2005年7月5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小莎被刑事拘留。8月3日小莎被逮捕。11月3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小莎犯故意杀人罪向东莞中院提起公诉。
今年6月,东莞中院对该案件进行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小莎故意非法剥夺自产婴儿的生命,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小莎犯罪时不满18周岁,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等情况,对小莎予以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小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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