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奖评选揭晓

2011/1/10 来源:人民网a-A+

    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和人民网共同主办的2010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在京开幕,同时医药企业“企业社会责任奖”评选揭晓,拜耳保健医药有限公司、步长集团、神威药业有限公司和九州通医药集团等9家医药企业获贡献奖,北京双鹤药业、仁和集团等10家企业获优秀奖。

    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公众健康。颁奖仪式上,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人民网和与会医药企业负责人一致通过“北京宣言——中国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倡议书”。

    “获奖企业,由医药行业协会推荐产生;评选流程,由申报材料公示、网友投票、评委打分、获奖单位公示等四个环节组成。”本次活动组委会主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介绍,为了维护“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奖”的权威性和评选工作的严肃性,由医药行业主管部门、中央媒体和专家学者8位代表组成的评委会,从医药行业实际出发,把握评选导向、坚持评选标准,统筹兼顾,结合网友投票,评选出的11家获奖企业充分反映出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公众健康的本质特色,展示了以人为本,围绕大局、改革创新的生动实践,体现了积极参与新医改工作,投身入社会公益事业、,加大研发自主创新,低碳绿色生产、关爱公众健康的责任意识。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药品,事关百姓生命安全,不可掉于轻心;医药行业,是个沉甸甸的行业,责任重于泰山!“齐二药”假药事件、“三鹿牌”奶粉等重大安全事故,凸现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此时,倡导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公众健康,意义重大。

    主办方之一,人民网副总编辑董盟君在发言中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兴起,是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产物。它代表各国政府、企业和其他所有机构在全球化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共同认同的价值观、通行的语言和行为的准则。对于这一点,企业和企业家要有清醒的认识,这是发展的大趋势。

    企业主动对药品进行召回,本身就是一种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媒体要给与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的医药企业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并融入到企业的经营之中。实践证明,加快提升社会责任意识,这是企业构建核心竞争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对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会有好的回报,企业家应该学会算笔“企业社会责任账”。

    与会专家呼吁,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应以承担很高的制度成本为代价。专家建议,第一,建立一个科学的评价标准。比方说就企业的产品质量,对不良药品的主动召回,新药研发等方面的贡献;在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方面的一些举措等等,设定评价标准。这样,企业就会按照标准去自觉地履行责任。

    第二,倡导一种主流价值观。在当前社会中,存在着很多不好的现象,有许多急功近利的行为,这些价值观影响了一些企业的发展。作为政府,要倡导公平正义、诚实守信的价值观,让更多的企业用这样的价值观激励自己,激励员工,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三,建立一种政策激励机制。对于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不一定是物质上的奖励,比方说一些政策上的倾斜、社会荣誉,以及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支持等等;而对于不能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也要有惩罚措施,例如一些企业生产劣质药品,对于不良药品拒不召回,对于环境污染不治理,或者在推销药品时进行贿赂,败坏社会风气,对于这些不良的行为,应该有一种社会的制约。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就整个社会环境而言,应该建立责任文化,提高全民素质,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得到社会的理解、支持和认可,从而得到更好的回报。来自人民日报社、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专家出席论坛并讲话。

    附:“北京宣言——中国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倡议书”北京宣言

    9家荣获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奖获奖理由:

    步长集团:结合企业实际,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维权责任、环保责任、社区责任和慈善责任六个方面,构建具有步长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一以贯之,使企业与社会实现良性循环,和谐发展。建立十大GAP种植基地,带动当地农民近50万人脱贫致富。

    拜耳医药保健:作为外资企业,拜耳的企业社会责任,始终着眼于大局观、战略观,与卫生部合作开展具有实际意义的合作项目,紧扣新医改,为其逐步深化“添砖加瓦”。其中,“走进西部”项目,历时5年,为该地区332个贫困县的一万名县级基层医生提供专业培训,为当地建设了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医师队伍,使常见病和多发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减少农民异地就医带来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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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zyjd/20110110/339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