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或选省份先试点

2011/4/8 来源:新快网a-A+

  “两孩”试点

  酒泉、承德、翼城、恩施维持了20多年“二孩”政策,多年来,这些地区人口出生率或生育率都低于或接近与它们条件相似但执行“一孩半”政策的地区

  上世纪80年代末,就在全国对“二孩”政策收紧之时,一些很少为人关注的地区继续着“放开生育二胎”。

  它们中的代表有甘肃酒泉、河北承德、山西翼城、湖北恩施等,这些地区都曾在80年代中期被国家计生委确立为“二孩”政策试点地区。

  20多年过去,二孩试点情况如何鲜有公开报道。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了一次专门针对“二孩”试点地区的调研。

  调研的四个地区是维持了20多年“二孩”政策的酒泉、承德、翼城、恩施,覆盖人口约840万。这些地区均位于我国中西部,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其中一部分属于贫困地区。调研结果显示,多年来,这些地区人口保持低增长,出生率或生育率都低于或接近与它们条件相似但执行“一孩半”政策的地区。

  酒泉的情况是,20年来,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全省水平。2000年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4,低于全省的1。7,同时酒泉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比较平缓,200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5。17%,基本实现了试点的预期效果——控制人口,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

  调研报告据此给出如下分析:即使普遍可以生育二孩,人们也并非一定要生二孩。主要原因是考虑孩子教育、经济负担和政府号召。生育政策的约束作用已不是主导人们生育行为的首要因素。

  一位前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官员曾对媒体这样评价:“所有实行试点的地方,都可说是成功的。”

  微调渐进

  “人口问题是个慢效应,等意识到出问题再来解决就为时已晚了”

  2001年,一直在“二孩”试点中的酒泉再次跻身“试点”,这一次是“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

  酒泉就此取消了一直被省里要求维持的“生育间隔期”。所谓“生育间隔期”主要针对实行“一孩半”政策的广大农村地区和实行“二孩”政策地区。

  “在规定‘生育间隔期’的情况下,即便生第二胎在政策范围内,但与第一胎间隔不够4年,就算计划外生育。”顾宝昌说。2002年,海南省计生委开始考虑将“生育间隔期”从4年调整为3年,随后,这个建议写入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草案。提交人大讨论后,令海南省计生委意外的是,意见相当一致:全面取消“生育间隔期”。

  海南省率先行动后,迅速引发各地效仿。从2003年到2009年,吉林、甘肃、浙江、上海、广东等十多个省市相继取消“生育间隔期”。

  同样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也发生在各地对“双独家庭生育二胎”问题的强调上。

  2002年新版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特别增加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二胎”的条款。这一年,该政策,在全国27个省市执行。

  2006年9月,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芸莉在与网友交流时表示,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希望符合这个条件的都可以把二胎生下来,此举将有利于未来解决北京劳动力和老龄化问题。不久,广州计生部门也表示了类似的态度。

  “这是一个信号,也是一种可喜的变化。”北京大学教授穆光宗说,这种变化隐藏了对目前城市人口结构的考虑。“独生子女家庭的结构是‘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这种家庭结构非常脆弱。”

  同时,独生子女家庭存在诸多风险,特别是汶川大地震后,被更多人关注。“人口问题是个慢效应,等意识到出问题再来解决就为时已晚了。”穆光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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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zyjd/20110408/360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