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四个多月的调查,备受关注的“7·5”北京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调查终于“出炉”。三大“缺陷”致地铁四号线扶梯事故,另外调查结果认定属责任事故,三家责任单位共被罚50万元,两名事故责任人涉嫌触及刑律。
昨日下午,北京市质监局公布,调查组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3家责任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被罚款总计50万元。此次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的最终调查结果。
今年7月5日上午9时36分,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口上行扶梯发生设备故障,正在搭乘电梯的部分乘客摔倒,导致1名少年死亡,20多人受伤。
调查组最终认定,“7·5”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其中,扶梯制造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质监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各自处以20万元罚款。
调查组还认为,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由于未能及时发放有关技术文件,对本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也被罚款10万元。
北京市质监局介绍,对于日常维保工作的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负责事故扶梯日常维保的人员,将吊销作业许可证,两名事故责任人涉嫌触及刑律,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奥的斯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接到北京质监局的有关责任事故认定的通知。目前,他们已将此事汇报给公司的美国公司总部。
三大原因致扶梯逆向下滑
事故调查组称,自动扶梯发生事故,主要有三大原因,导致扶梯运行中驱动主机固定螺栓发生断裂,造成主机倾覆,驱动链条脱落,梯级失去上行动力逆向下滑,辅助制动器开关未正常启动,导致事故发生。
三大原因为,一是由于事故扶梯从双主机到单主机的设计变更,未进行动载荷设计核算,构成设计缺陷。二是螺栓长度和螺栓附着面加工不符合设计要求,制造存在缺陷。三是主机固定螺栓松动、安全保护装置调整不正确,日常维护保养不符合要求。
因此,扶梯的制造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都要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而把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列为次要责任,主要是未能及时发放有关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