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安康医院?
在中国20个省市,总共运转着24家安康医院。
它们隶属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厅,直接对口其中的监所管理部门,该部门同时管理安康与看守所。
它们不与外界接触,鲜为社会所知,即使在公安内部,多数人也对其所知甚少。
采访中,精神病领域工作50年的医生、专职精神病人权益保护的律师、精研犯罪精神病学的教授,都对安康医院的运转了解很少,仅能凭少数案例,对安康稍作判断。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教授孙学礼告诉记者,他工作中,遇过上访“被入院”案例。但对安康医院的错误诊断,受害者常常维权无门。
他认为,安康医院作为一种管制工具,无疑有其存在价值和重要作用,但在一些程序上急需改进。
“如果只是由公安把人送到自己的精神病院鉴定,相当于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无锡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刘锡伟说。
资料显示,1987年,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精神病管治工作会议”,提出将所有承担强制医疗任务的精神病院,统称为“安康医院”,区别于普通的精神病院。
与安康相对应的,是卫生系统、民政系统旗下的精神病院。这些医院没有强制医疗功能,病人主要依家属意愿入院,也承担短期性的救助、遣返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