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精神卫生法》灰色地带下的安康医院

2011/10/26 来源:南方新闻网a-A+

  管理架构之失?

  据记者了解,精神病人往往并非由家属而是由公安直接送治安康医院,甚至家属探望都难以想见。

  接近上海公安局监管处人士透露,安康医院的工作人员部分为公安正规编制,“职业上更接近警察,而不是医生,也不归卫生系统管”。

  该医院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财政拨款,共有强制戒毒、治疗性病、精神病部门三个部门,其中精神病部门不接受社会人员送治。

  以精神病名义被收治在上海安康医院的“犯人”,不被收取住院费用。如公安提出精神鉴定要求,为免费;如犯人或家属提出鉴定,每次收费3000元。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犯人入院时,一般可以由家属签字授权、或办案公安的行政决定文件。

  但无论哪种情况,出院均由院方(即公安系统)决定。

  在精神卫生领域工作50年的无锡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刘锡伟对本报记者指出,这种做法,相当于公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

  “既然是公安送人去安康,安康又隶属公安,病与非病、何时出院,都由公安说了算,没有第三方监督力量。”刘锡伟说。刘锡伟认为,应当建立社会的中立精神卫生中心,进出都比较自由,医生的诊断也能坚持独立立场,才能保障精神病人权益。

  但是,精神病院“安康医院化”的趋势似乎仍在加强。

  2004年9月,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没有安康医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建立安康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教授孙学礼告诉记者,他工作中,也遇过上访“被入院”案例。其中,安康医院的错误诊断,常常因其归属公安系统,使得受害者维权困难。

  前文所述的王某,便处于如此境遇。

  王某告诉本报记者,她最终被释放,是基于停止上访的承诺,“我一共被关押842天。在此期间我倍受精神打击和肉体残害,现在我的身体垮了,头晕脑胀、夜不能寐、精神恍惚,和我有同样遭遇的人大有人在,绝大多数都是上访的人。”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ewsos1”、在线问答“ask_doctor”
分享:
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ygjxs/20111026/428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