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补偿怎么补 补偿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医院运营

2012/4/26 来源:人民网a-A+

  药品加成占医院收入的“半壁江山”

  补偿不到位,直接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公立医院实行医药分开,就是把原来的药品加成、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投入三个渠道,变成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投入两个渠道。但是,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由此产生的“缺口”具体如何弥补,未有定论。

  在朝阳医院,2011年药品收入是1.5亿元,友谊医院是1.2亿元。换言之,一旦要求医院不再“以药补医”,医院就将面临巨大的缺口。

  财政投入不足、收入主要依靠药品,是我国公立医院共同的尴尬。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所得收入,占医院收入的四至五成,越是基层医院,比例越高。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对于医院的财政拨款逐年减少。目前,国家财政投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平均不足10%。财政拨款与医院提供公共医疗服务所需的资金之间,相差悬殊。

  由于药品加成占医院全年总收入的“半壁江山”,取消加成就意味着医院将有很大的资金缺口。如果补偿不到位,直接影响到医院正常运营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友谊医院院长刘建说,取消以药养医,实行的是先“砍”再“补”,药品加成“砍”掉了,补偿机制还未建起,大家感觉心里都没底。为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应该是先“补”再“砍”。

  朝阳医院院长封国生强调,合理的补偿机制是保证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使其公共服务能力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实施医药分开后,补贴问题一直是横在公立医院面前的最大障碍。《市“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改革规划》明确,取消“以药养医”,政府将在7个方面给予医院全额补偿,包括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以及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

  一位三甲医院院长认为,实行医药分开,需增设药事服务费。取消药品加成,提供药品服务成本没有得到补偿。所谓药事服务费,就是药剂师服务价值在医疗过程中的体现。药剂师的收入,应与服务质量而非药品提成挂钩。

  刘建坦言,取消药品加成,让所有医务人员都有阳光、体面的收入,医院获得合理补偿,这样的改革才能持续。

  清华大学医疗管理中心专聘主任周生来认为,取消以药养医,不只是现有医疗体制之下的收入缺口的简单补偿,还应该设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医院经济运行机制。

  服务价格回归成本难度大

  按病种付费等先进的支付制度,被认为是解决“以药补医”问题的良方

  日前,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院前急救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要求,对本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保持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市从提高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入手,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诊金12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门诊诊金提高14元,诊查费提高43元。增加的部分也不需要患者自掏腰包,而是由统筹账户支付,并通过按病种“定额包干”的方式来进行费用的控制,避免出现“大检查单”的情况。

  “医改目前唯一没动的就是医疗服务价格。”周生来说,要真正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首先必须进行医疗价格的深刻改革。价格问题是造成行业扭曲的关键,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违背了价值规律,体现医护人员知识、劳动的服务价格远远低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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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86.com/news/zyjd/20120426/601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