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时有发生,甚至不断增加,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至2006年11月份止,某市共发生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145起,医院财务损失折合人民币约766万元,其中有59起封堵医院大门和科室事件,有81名医务人员被不同程度打伤,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也越来越突显。发生医疗纠纷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属往往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冲击医疗机构,有的甚至发展到封门、堵路、打砸医院设施设备、围攻殴打医务人员和院领导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和不稳定。正因如此,在2007年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上,原卫生部长高强将“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暴力冲突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列为当前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所面临的四个重点问题之一。究其原因,除了医患双方缺乏沟通;医务人员缺乏安全感,普遍对患者存在防范心理等原因外,还有其它各方面因素。
在分析医疗纠纷前,先了解两个基本概念:一是医疗纠纷指患者主观上对医院的医疗服务存在不同程度的不接受和不认可,并且以种种形式提出不同意见,通常情况下要求院方减免医药费或给予经济赔偿。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采取非正常手段冲击医疗机构,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二是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的认定必须经过医疗鉴定,出现事故后,医院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医疗纠纷产生有多方面的因素,客观存在且难以完全避免。纠纷一旦形成,干扰的是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损害的是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影响的是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要切实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首先应深刻分析当前医疗纠纷产生的各方面原因。